1. 《广东省监狱可视亲情电话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规定:罪犯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视频通话1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6人(12周岁以下幼童可不计),通话1次不超过25分钟,使用1次可视亲情电话视为会见1次。(可视亲情电话)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现场会见)
《广东省司法行政视频会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视频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一次视频会见折抵1次现场会见(探访)。未成年服刑、戒毒人员会见次数可以适当放宽。(远程会见)
2. 可以。
3. 服刑人员在入监教育期间,服刑人员的信息录入监狱信息系统的工作还在办理中,建议待服刑人员完成入监教育集训分配监区后再申请办理会见。
4.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关于服刑人员亲情电话、会见等相关规定请关注“广东省清远监狱”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我狱便民电话(0763-3565034)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