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Cc
留言日期:
2024-03-11
主题:
会见人数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下 1、现场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其中婴儿占用一个名额吗?比如说三个成年人带一个婴儿,共四人可以吗?在粤省事申请会见,填写会见人员信息时,需要填写婴儿的信息吗?婴儿有身份证号,但没有身份证,有户口本。如果可以带婴儿,不占用名额的小孩,有岁数限制吗?可视电话会见、远程会见也跟现场会见人数一样吗?婴儿也占用名额吗? 2、几乎每天都有写信,可以全部不同日期的信纸装一个信封里一起寄监狱吗? 3、亲属还在入监分监区,可以办理现场或者可视电话会见吗? 4、第一次办理会见,需要带什么资料?他的兄弟姐妹、侄子外甥、女婿、亲妈不在同一个户口,如何证明关系呢? 期待您的回复~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2
答复时间:
2024-03-12
答复单位:
广东省清远监狱
答复内容:

1. 《广东省监狱可视亲情电话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规定:罪犯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视频通话1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6人(12周岁以下幼童可不计),通话1次不超过25分钟,使用1次可视亲情电话视为会见1次。可视亲情电话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现场会见)

《广东省司法行政视频会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视频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一次视频会见折抵1次现场会见(探访)。未成年服刑、戒毒人员会见次数可以适当放宽。(远程会见)

2. 可以。

3. 服刑人员在入监教育期间,服刑人员的信息录入监狱信息系统的工作还在办理中,建议待服刑人员完成入监教育集训分配监区后再申请办理会见。

4.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关于服刑人员亲情电话、会见等相关规定请关注“广东省清远监狱”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我狱便民电话(0763-3565034)了解。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