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10月31日,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精神,研究省厅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新篇章贡献更多司法行政力量。要积极学习借鉴福建、安徽两省在深耕实业、改革开放、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百千万工程”、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行稳致远。要进一步加强大数据、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加快构建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立法进程,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及时将“百千万工程”中的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要持续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用柔性执法、规范执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切实履行好强县扩权和扩权强县改革、镇街管理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基层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要着力构建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法律服务”、“创新链+法律服务”新格局,鼓励引导法律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更多“量身订做”式法律服务;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持续打造更多“枫桥经验”广东样本,有效推动基层治理循法而行、依法而治。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推动“大金砖合作”“全球南方”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与服务国家战略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建设三个一流、打造一个平台”目标要求,推进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健全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以高水平法治为广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赋能。
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律师队伍特别是青年律师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基层党建强基工程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不断提高“两个覆盖”质量,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青年律师服务管理工作,关心关爱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完善青年律师教育培训机制,做好青年律师人才梯队培养发展规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搭建平台,让更多的青年律师有机会施展才华,为社会、为行业作贡献;坚持关怀激励,强化扶持保障,健全完善青年律师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为青年律师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积极引导青年律师严守执业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切实维护好律师队伍的形象。要鼓励青年律师积极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法律服务的着力点、切入点,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生态环保、涉外等领域专业能力,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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