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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可会见的亲属包含哪些人?

时间:2025-02-2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服刑人员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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