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塑料制品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1、采购内容:塑料箩筐、垃圾篓等物品一批(具体见附件:塑料制品需求明细)。
2、项目预算:195900.00元。
3、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三公路98号广东省清远监狱(监管区内)。
4、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后3个自然日内。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
6、支付方式:货物配送到指定位置,经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商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到账时间以财务结算时间为准)。
7、中标后,供应商需提供样板,确认后方可签合同送货。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应具备塑料制品的经营许可,且必须是正规、合法的公司或者是具有实体商铺有经营资质的个体经营者。
5、项目报名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执行。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必须是正品、真品,不得使用假冒牌子、伪劣产品、翻新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生产厂家和国家规定质量、规格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按产品要求配备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塑料制品需有出厂验证“合格”标识必须能保证正常使用,且符合需求方要求。
3、供应商确认货物需求后,应当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合同一式五份,合同签订后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4、供应商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需求方提供服务。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需求单位要求,把货物送到需求方指定位置,完成货物交付。
6、需求方按照产品参数、数量进行验收,验收时未发现有质量问题,而入库后1个月内若发现质量问题或者货物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需求方有权进行退换货,供应商必须进行补换,期间产生的运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送货人员需遵守需求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8、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成交供应商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包装费、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10、进入我狱的外来人员,需要提供本人的行程码、健康码,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无异常方可进入。送货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货车。送货司机及卸货人员要求为男性,需遵守采购方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需完成新冠疫苗注射。(注:防疫措施会根据监狱防疫要求适时更改)
1、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验收后1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提供的物品出现非人为损坏,供应商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免费更换的服务。
2、由于送货地点在监狱监管区,要求送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管区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私带违禁品(如火机、手机、钱包等),具体安装细节由合作商与需求单位协商解决。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自平台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方式:请登录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云采链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后参与报名,获取详细采购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
3.交易平台网址:http://z.choicelink.cn/qybjsy/index.html
4.供应商对交易平台有疑问,可咨询平台提供商: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小姐400-809-0101。
六、竞价须知:
1.该项目通过网上竞价选择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该项目通过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云采链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公开竞价,供应商必须登录该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对项目进行报名及报价。
3.供应商根据竞价公告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
4.如出现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情形的,则顺延推选次低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本次竞价失败。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小姐 联系电话:0763-3565050
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备注:
1、上述需求明细中,胶箱、胶框的单一尺寸可以正负5mm,垃圾篓、垃圾桶、塑料胶盒的单一尺寸可以正负3mm;塑料卡板的单一尺寸可以正负8mm。
2、单一尺寸指长、宽、高的其中一项。
主办单位:广东省清远监狱 联系方式:0763-356 5034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11903-1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4
技术支持:佛山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020)-8112 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