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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监狱(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2025-2027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时间:2024-11-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为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选用及管理,有效促进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满足日常采购工作需要,广东省清远监狱现以公开方式遴选采购代理机构,诚邀符合资格的社会招标代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监狱(广东省广裕集团清远滨江实业有限公司)2025-2027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为资格遴选项目,无预算。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组织专家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文件进行审查、论证及评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通操作账户,具有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信息权限,并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备案。(提供相关网站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专职从业人员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须具备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且开、评标室内配备计算机设备及监控设施,满足正常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的要求。(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开评标室照片、计算机设备及监控系统图片,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网站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近3年(2021年1月起,下同)未被省属监狱单位处以退库处理的;近3年未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违法记录,自愿服从《广东省省属监狱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详见附件4)管理,严格自律,接受考核。(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申请人在广州市地区或清远市地区内设有营业机构(公司总部或分设机构均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服务内容

  (一)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以及《广东省省属监狱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属监狱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是代理采购人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除外),以及其他与采购业务相关的咨询、审查、论证等服务。

  、遴选申请文件要求

  1.申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采购机构代理报名表、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廉洁自律承诺保证书(详见附件3);

  (3)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4)价格评审资料:详见“评分标准价格部分”要求;

  (5)商务技术评审资料:详见“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要求;

  (6)其他响应资料:如本公司内部管理、监督制度等,格式自拟。

  注:申请文件必须按以上顺序编制目录,制作电子版(U盘保存,粘贴投标人名称标签),须密封包装,包装外应当注明“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字样和“在20xx年xx月xx日xx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口处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遴选流程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性审查、综合评审、确定名录、公布结果等环节:

  1.检查文件。评审工作开始前,评审小组对所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现场启封文件并开展评审工作。

  2.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文件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进入到评审环节。

  3.评审考核。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分,本项分值为60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价格部分(10分)

1

服务

收费

(10分)

代理机构受理的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后,承诺每下浮2%,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单项采购项目,若经承诺下浮率计算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服务费用。)
注:本项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分

商务技术部分(50分)

2

项目组人员
(33分)

(1)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从事采购代理业务3年及以上的员工且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的:少于5人不得分;以5人为基础,每增加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提供社保证明及政府采购培训证书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8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相关要求:

①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不足3年不得分,满3年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②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不足2年的,不得分;满2年的得1分,满3年及以上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10分

(3)拟派项目专职人员(1人,专职对接遴选人招标采购业务)相关要求:

①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的,得2分;具备大专学历,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1年及以上的,得2分;取得初级职称(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类)1年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经验不足2年不得分,满2年的得1分,满3年不足5年的得2分,5年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④截止时间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以招标公告日期为准),近3年主办的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招投标项目业绩:

单个不同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0.2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0.2分),最高得2分;

单个不同单位工程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0.2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0.2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注:如需调整人员必须书面提出申请,遴选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分

(4)能积极响应采购人的驻场要求,包括文件会审、政策解读、项目论证、档案整理、项目验收等,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分



(5)代理机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专职的法务人员或聘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聘任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如果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另须提供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提供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分

3

业绩
(17分)

(1)近1年(申请文件递交之日前推12个月,以代理合同日期为准)政府采购项目及工程招投标项目业绩:
①单个不同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1分),最高得12分;
②单个不同单位工程招投标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1分(同单位多个项目只得1分),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7分。
注:提供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招标公告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广州市或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加盖公章。

17分

  4.现场考察。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本项得分为40分,评分标准见下表:

现场考察(40分)

4

现场

考察

评审小组会对报名代理机构且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现场考察,主要考察功能室配备(18分)、基础设施配备(8分)、档案室(8分)、办公环境(6分)等进行考评。

1、功能室配备(18分)

(1)有固定办公营业场所的面积在4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得8分,300平方(含)以上小于400平方米的得4分,小于300平方不得分。

(2)有用于本项目的开评标场地,且具备计算机设备及监控系统。开、评标室2间及以下的不得分,3间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间加2分,最高得6分。

(3)具备独立监督室,得4分,没有不得分。

2、基础设施配备(8分)

(1)相关功能室均配备符合需求的计算机设备,满足监控、监听要求得8分。

3、档案室(8分)

(1)具备独立档案室,且总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得8分,总面积50-100平方米,得6分;总面积小于50平方米,得2分,没有不得分。

4、办公环境(6分)

(1)办公室办公区域设置合理、装修得体、卫生良好的得6分;办公区域设置较合理、装修较得体、卫生较良好得4分;办公区域设置不合理、装修不得体、卫生较差得2分。

注: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不全不得分。

40分

总分

价格(10)+商务技术(50)+现场考察(40)=100分

  5.确定名录。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上确定排名前10家代理机构作为广东省清远监狱相对固定合作机构(该10家代理机构中须包含不少于2家清远市区范围内代理机构,若排名前10的代理机构无清远市区内代理机构,先选取排名前8名代理入库,再选择清远市区代理机构中得分排名前2名机构入库),排名11-13家代理机构作为备选合作机构(该3家备选合作机构须包含不少于1家清远市区范围内代理机构,选择方式同前),如相对固定合作机构考核不合格予以清退的,由备选依次替补。如有因得分相同无法确定入库顺序的情况,摇珠确定先后顺序。结果公告在监狱门户网站发布。服务年限两年。

  、报名方式

  1.报名阶段:本次遴选活动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自行下载《采购机构代理报名表》(详见附件1),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482277827@qq.com)。

  2.申请文件递交阶段:报名代理机构请将申请文件电子档拷贝至U盘,并用信封做好密封处理,可采用顺丰、EMS快递(不接受到付)或现场提交的方式。

  申请文件密封完成后在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通过快递且送达至采购人指定的收件地址。(申请人只递交申请文件,未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的,作无效处理)

  3.报名时间截止前,若报名单位不足13家,则另行发布延长公告,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以延长公告要求为准。

  、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公告发布、结果公示媒体

  本项目的发布、修改、变更、澄清、补充通知、结果公告在广东省清远监狱网站(http://qyjy.gd.gov.cn)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加行通知。

  十、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报名无效。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2月3日17:30(北京时间)前送达,逾期无效。

  、联系事项

  收件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三公路98号清远监狱办公楼409室

  联系电话:汪工,0763-3565060

  监督部门:监审室,0763-3565018

  

  附件:

  附件1:采购机构代理报名表.doc  

  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doc

  附件3:廉洁自律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省属监狱系统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引 粤狱办〔2021〕15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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